《快穿:男神,有點燃!
》第1413章 七零記事(1)
【感謝卡合成中……】
【感謝卡合成成功,當前進度10%。
】
【獲得一個身份碎片,是否查看?
】
初箏踩在黑暗裡,耳邊隻有王者號的聲音。
還可以查看?
“查看。
”
【身份碎片解碼中……】
初箏面前出現一片屏幕。
上面有字體緩慢的顯示出來。
【身份碎片1:男。
】
初箏等著後面的,結果那道杠就在那裡閃,完全沒有繼續往下的意思。
完了?
這就完了?
你是在逗我嗎?
男的這算什麽狗屁信息!
!
初箏冷靜的問:“沒了?
”
【小姐姐,身份碎片隻有一個信息呢。
】
初箏覺得王者號的聲音裡絕對有幸災樂禍。
“你故意的?
”
【小姐姐,你運氣不好呢,解鎖出來的第一個碎片是這個,也不怪我哦。
】
初箏:“……”
行!
王八蛋你個狗東西,你給我等著。
【那我們繼續下個位面敗家哦~】
-
“啪——”
初箏耳邊一聲脆響,像是掌摑聲。
不過她沒感覺到疼,應該不是打她。
初箏睜開眼,眼前的光有些晃眼,好一會兒才看清。
最先看見的是個婦人,頭髮盤在腦後,身上的衣服破舊,洗得發白,連鞋子都沒穿,和著泥巴就那麽踩在地上。
那婦人對面站著個麻花辮小姑娘。
小姑娘正捂著臉,剛才那掌摑聲,應該就是打的她。
小姑娘旁邊站著一男一女,女的正拉著小姑娘,明顯的維護姿態。
旁邊還站著一些人,男女老少都有,看模樣應該是看戲的。
“二嫂你這是做什麽!
”男人皺著眉道:“怎麽能打孩子,嬌嬌就算弄壞你的東西,你也不能這麽打人。
”
婦人指著那小姑娘,嗓門極大:“你們知道那東西值多少錢嗎?
現在摔成那個樣子,這死丫頭還狡辯說不是她摔的,你們說,這事怎麽辦吧!
”
“我家二娃親眼看見的,你還狡辯。
”
“哎喲這話說得,你家二娃看見了?
你家二娃當然幫著你說,我家娃不也說沒摔嗎?
”
拉著麻花辮小姑娘的女人懟回去。
“怎麽,你們還想不認帳?
!
”婦人頓時怒了,叉著腰開罵。
女人也不甘示弱,很快現場就成為這兩人吵架的戰場,聲音一聲蓋過一聲。
初箏被吵得額頭突突的跳。
她此時站在人群裡面,明顯比那些看戲的要突出來一些。
沒有記憶,也不知道是個什麽角色。
隻好面無表情的站著。
兩個婦女吵得不可開交,男人好不容易將她們拉開:“多少錢,我們賠,孩子打壞個東西而已,至於嗎?
”
“賠,憑什麽賠,又不是我們娃弄壞的!
!
”女人聲音又尖又細,像是能紮進人腦袋裡。
“爸……真的不是我弄壞的。
”
麻花辮小姑娘似乎被嚇到了,整個人都瑟縮在女人後面。
“不是你是誰!
”
小姑娘目光朝著初箏掃過來,初箏心底咯噔一下,就聽那小姑娘道:“是……是姐姐……弄壞的。
”
初箏感受到投過來的目光。
不用想……
她就是這個姐姐了。
“我就知道不是我們嬌嬌。
”女人立即道:“你個死丫頭,不好好乾活,瞎跑什麽,還敢打壞別人的東西。
”
婦人冷笑,鼻孔朝天的伸出手:“我不管你們到底誰弄壞的,反正是你們家的人,二十塊,賠錢!
”
“什麽?
”
男人驚訝寫在臉上。
初箏算是明白了。
這個時代應該不是熟悉的現代。
估計得往前推幾十年,二十塊錢還是筆大錢。
“那是稀罕物,你以為是什麽東西,買都買不到的,二十都是看在咱們是親戚的份上。
”婦人鄙夷的翻個白眼。
“二十你搶錢呢!
”
女人又炸了。
“我搶錢?
你這話說得真是搞笑,這價你去外面問,我有沒有多要你的!
”
“什麽破玩意值二十塊?
”
“你自己見識少,就不要在這裡丟人現眼。
”
“你說誰見識少?
!
”
兩人再次吵起來,最後上升到動手的地步。
眼看場面失控,圍觀的人這才七手八腳的將她們分開。
女人被人架著,腳還不安分的往那邊踹:“沒錢,我告訴你,我家沒錢!
!
”
初箏趁這群人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,偷偷從後面溜了。
她現在很懵。
不溜等著打人嗎?
初箏所處的地方應該是個村子,就六七十年代那種村子,到處都透著破舊。
大寫的‘窮’。
此時大家都去看熱鬧,地裡都冷冷清清的。
初箏先找個地方接收記憶。
-
原主姓淩。
原主的母親死得早,父親很快又娶一個女人,這女人生了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。
因為是後媽,原主的生活可想而知。
小時候還稍微好一點,原主能乾活以後,就被壓榨得不像樣子。
在外面累得不行,回來還不能休息,還得乾活。
總之一個字——慘。
後媽強勢,父親性格懦弱,被管得死死的。
所以這個家裡,後媽說了算。
就算虐待原主,在這樣的環境下,也沒人說什麽,頂多覺得她可憐。
大家自己都吃不飽飯,誰有空管別人家的事。
後來原主和村裡的一個知青談了戀愛。
本以為隻要能嫁給這個知青,她以後的日子就好過了。
誰知道她那個妹妹,攛掇後媽將原主嫁給隔壁村的一個男人。
原主打聽到那人不是什麽好人,年紀還大。
後媽拿了對方的錢,相當於把她賣了。
原主不肯去,對方就直接上門搶人,和她談戀愛的那個知青面對這些人,連面都不敢露。
後來原主聽說知青和她那個妹妹在一起了。
原主那個時候才知道,她妹妹就是看上這個知青,才攛掇後媽將她嫁給那個流氓。
原主此時知道也沒什麽用。
後來恢復高考,知青可以返鄉,兩人一起出去過得紅紅火火的,小日子蜜裡調油,成為村裡最先富裕的。
而原主嫁的那個人,喜歡喝酒,喝完酒就打人。
原主身上的傷就沒好過。
最後原主實在受不了,趁那個人喝醉的時候,連同那人和自己,一把火燒了。
*
背景物價設定什麽的都是虛構,瞎幾把寫的,不要代入歷史現實。
謝謝。
鞠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