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快穿:男神,有點燃!
》第2445章 應封而解(1)
[副本評分:A]
[副本信息:13]
[資料收集進度89%]
【感謝卡合成中……】
【感謝卡合成成功,當前進度9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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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照,對不起啊,我們老闆說你暫時不用來上班了。
”
這是第幾次被解雇,應照有點記不清了。
他拿著手機,深呼吸一口氣,強撐著道:“沒事。
”
掛斷電話,應照聽見臥室裡傳來的哭聲,忙不疊的進了臥室,抱起床上的嬰兒。
嬰兒隻有五六個月大,小小的一團,哭得正兇。
應照明顯沒什麽帶孩子的經驗,連抱孩子的姿勢都是錯的。
應照笨手笨腳的哄好孩子,自己已經累得不行。
應照歇了片刻,出去打算做點吃的。
可是打開冰箱,裡面空蕩蕩的,沒有任何食材可用。
應照隻好帶上嬰兒出門,打算去附近的超市購買一些食材。
“咦,這是你的孩子?
”電梯裡,有個鄰居好奇的問。
“嗯。
”
“哎,挺可愛的呀。
”鄰居逗了逗小孩兒,又提醒應照:“你這麽抱著,寶寶會不舒服的,你要像這……”
鄰居大概是想教應照怎麽抱,可是應照突然反應過激的退到電梯角落,把鄰居嚇一跳。
鄰居頗為尷尬:“我就是想……”
“抱歉,是我反應過度了。
”應照道歉,又虛心請教:“我要怎麽抱他?
”
“你像這樣……”鄰居倒沒多想,比劃一個標準的姿勢教他。
應照很快掌握要領。
電梯也恰好到了。
鄰居先一步下去,不知道看見誰,突然快步追了出去:“封姐姐!
你等等我,我跟你說說房租的事!
”
應照後一步出來,正好看見鄰居追著一個女生離開。
房租這兩個字,讓應照心底也跟著跳了一下。
他房租還沒交……
前兩天房東已經催過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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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大帥哥,抱著個嬰兒,這組合在超市裡格外的吸引視線。
應照沒有關注別人,認真的挑選食材,將需要的放進籃子裡。
買完需要的東西,應照抱著寶寶,站在超市外面看手機裡的扣款短信。
餘額:780.09
這點錢交房租都不夠。
寶寶軟乎乎的手指去扒拉應照的臉,他將手機收好,拉下寶寶的手。
嬰兒的手在他手裡,顯得過於小。
寶寶白嫩嫩臉上露出一個笑容,那笑容仿佛能融化人心。
他要怎麽養活這麽一個小孩兒呢?
應照想著得趕緊找工作。
可是自從他有這個孩子後,工作的事,就顯得太困難了。
沒人會願意聘請一個帶著孩子的員工。
應照頭疼的往回走,考慮是不是要換個更便宜的地方。
他現在住的這棟公寓,租金在這附近算得上最便宜的,環境也比較好。
搬家的話不一定能找到比這裡性價比更好的房子。
應照走到公寓樓下,遠遠的瞧見大門外有一男一女。
女生應照認識,他的房東。
應照此時不太想和房東碰面,畢竟他暫時沒錢交房租。
應照打算等他們走了再進去。
可是那邊的人卻遲遲不走,天公還不作美,突然開始下雨。
應照脫下外套罩著寶寶。
可是雨越下越大,他怕淋著寶寶,不敢再等下去。
“你必須說清楚,是我哪裡做得不對?
”
應照一走近,就聽見男人說的這麽一句話,他垂下頭,想快速過去。
誰知道背對著他的女生,突然伸手拉住他。
“這個理由夠不夠?
”女生指著他。
應照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麽,突然被拉過來,也很驚訝。
男人震驚的瞪大眼:“封初箏你什麽意思?
你寧願給人當後媽,也要給我分手,我他媽哪點對不起你了?
”
女生愣了下,仔細的看向她拉住的人。
衣服蓋住了小孩兒,但是兩隻小jio還露在外邊。
應照看著女生微微吸口氣,移開視線:“我樂意,我高興,別再來找我。
”
說完應照就被她拉著往公寓裡面走。
男人想要追上來,卻被大門攔住,在外面氣得跳腳。
直到進了電梯,應照才感覺自己被松開。
女生將手揣進兜裡,睨著他懷裡的那團:“你兒子?
”
應照回過神:“啊……是。
”
“哦。
”
女生反應有些冷漠,擡手按了電梯。
應照見她按的樓層在自己下面一層,想要過去按自己那層。
他剛動,女生指尖往旁邊挪留下,幫他按了。
應照大概明白過來,剛才她是拉自己做擋箭牌。
對方什麽都沒說,應照也不好繼續提那茬。
“咳……”應照清了下嗓子,試探性的問:“房東,這個月的房租能不能稍微緩一緩?
”
“你沒錢?
”
[沒錢好呀!
]
應照耳邊忽然有聲略顯輕快的聲音,他詫異的看向那個女生。
可是女生繃著小臉,根本沒有繼續說話。
應照:“……”
這電梯鬧鬼嗎?
還是他出現幻聽了?
“……暫時沒有。
”應照壓下心底的疑惑,連忙保證:“月底之前,我一定會給你。
”
“嗯。
”女生點頭:“行。
”
應照松口氣:“謝謝。
”
初箏語氣淡淡的:“剛才你也算幫了我,不用。
”
初箏到樓層下去,電梯門緩緩關上。
應照搖搖頭,剛才應該是自己太累,出現幻聽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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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箏回到家裡,臉色陰沉沉的,有些可怕。
好人卡竟然有兒子了?
是親生的嗎?
不會是當了接盤俠吧?
本以為這麽快就遇見好人卡,是她運氣好。
玩玩那沒想到……
驚喜在前面等著她呢。
人家連娃都有了。
初箏深呼吸又深呼吸,這才壓住心底翻湧的怒氣。
這個位面她叫封初箏,是一個擁有一棟公寓,可以靠收房租過上好日子的房東。
公寓是她父母留給原主的。
原主的父母幾年前離了婚,母親遠嫁國外,父親也去了別的城市,有了新家庭。
離婚的時候,原主還沒成年,得有個監護人。
可是母親並不想帶她出國。
父親也不想帶她去新的家庭。
所以原主自己要了這棟公寓。
原主父母都不缺錢,能甩掉原主這個包袱,兩人一拍即合,將這套公寓給了原主。
自此原主就擁有一棟公寓。
原主畢業後,也沒去工作。
反正每個月收來的房租,完全夠她花。